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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龙岗招商臻城花园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05-14 小三网

  选深圳公租房旧政策执行的,不审核收入财产,基准租金标准为23.27元/平方米/月。

  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执行的,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13.96元/平方米/月;

  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执行的,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23.27元/平方米/月。

  1.项目暂定2024年5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卧室、客厅配备空调,厨房配备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本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2023年11月6日18:00(含本日)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到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及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四人家庭可认租二房或小三房户型,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申请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按新政策认租的家庭,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填写并提交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逾期未提交系统认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不通过收入财产限额审核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13.96元/平方米/月;

  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或选择按原政策的认租家庭,租金价格为23.27元/平方米/月;

  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自主选择两类办法其中一类即可。

  认租结束后,龙岗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龙岗住建局会在网站公布认租合格名单、选房名单及排位。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1、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2、选择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认租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来的旧政策。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烈士遗属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完成变更指轮候家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

  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于工作时间到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商】可获龙岗招商臻城花园公租房地址/租金/户型图、认租时间、认租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收入财产核对指引等

  房源数量:2023年11月8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8:00期间配租588套,其中二房420套(建筑面积约65㎡),小三房126套(建筑面积84-87㎡),大三房42套(建筑面积约93㎡)。

  选深圳公租房旧政策执行的,不审核收入财产,基准租金标准为23.27元/平方米/月。

  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执行的,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13.96元/平方米/月;

  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执行的,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23.27元/平方米/月。

  1.项目暂定2024年5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卧室、客厅配备空调,厨房配备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本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2023年11月6日18:00(含本日)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到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及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四人家庭可认租二房或小三房户型,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申请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按新政策认租的家庭,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填写并提交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逾期未提交系统认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不通过收入财产限额审核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家庭,租金价格为13.96元/平方米/月;

  未能通过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的或选择按原政策的认租家庭,租金价格为23.27元/平方米/月;

  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自主选择两类办法其中一类即可。

  认租结束后,龙岗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龙岗住建局会在网站公布认租合格名单、选房名单及排位。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1、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2、选择按深圳公租房新政策认租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来的旧政策。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烈士遗属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完成变更指轮候家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

  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于工作时间到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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