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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陪你玩了一个星期你想白嫖?包养女子一周事后竟想退款

05-07 包养美女

  江西一对男女对簿公堂,起因竟是男子要求女子退还其支付的两万块“包养费”。

  “包养”一词究竟从何说起?如此见不得光的事情竟然闹到了法庭上,他们二人之间是情侣关系还是存在其他不正当的关系?

  赖某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离开家乡到江西来打工。离家那年他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经过多年的磨练他的财富不断积累,生计得到了解决,赖某变得愈发憧憬爱情。

  但是由于性格等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每一次赖某谈了女朋友最后的结局总是不欢而散。

  赖某也曾苦苦思索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女人都离开了自己?他觉得自己挺温柔,对女人也愿意花钱,经常送给女朋友各种礼物,最终女朋友还是果断选择与他分手,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情场失意导致他在工作上也提不起劲儿,毕竟他这个年纪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都需要女人的陪伴。看他如此郁闷,他的同事决定带他按摩店放松放松。

  同时心想,按摩店的女技师们个个都长得特别水灵,人也会来事儿,肯定能把赖某服务好。说不定双方看对了眼还能结下一段露水情缘。

  刚开始,同事邀请赖某一起去按摩店时,赖某还有些犹豫,他觉得按摩店这样的地方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实际上是干什么的谁说得清。但是在同事的盛情邀请下,他还是决定一起前往。

  最重要的是,同事描述按摩店里那些女技师时眉飞色舞的样子,让赖某情不自禁地产生了幻想,动了心。

  这天下班后赖某和同事一起来到了按摩店。刚进到店里,迎接他们的就是那些肤白貌美的女技师们那勾人的笑脸。

  赖某虽说有些心动但他好歹也见识过不少美女,面对女技师他还是能够勉强克制。直到他听到了那千娇百媚的声音:“哥,您可来了!”

  赖某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高挑、丰腴的女子站在他面前。顿时,赖某就被她吸引了,眼睛都无法挪开。一番了解后,赖某知道了这个女子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娘,张某。

  同事看到赖某那如痴如醉的表情,便识趣地说道:“我这朋友是第一次来,能不能让他天天来就看老板娘你的本事了。”

  老板娘打量了赖某一番,看他穿戴不俗,估计是个有钱的主儿,也就顺势将赖某带进了包间内。

  在包间内老板娘拿出了自己的看家绝活,双手在赖某身上仔细按压,力度拿捏得也恰到好处。随着张某和赖某的每一次接触,赖某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沦陷在她的温柔乡之中。

  服务结束后赖某给了张某不少的小费。出手大方的赖某正中张某下怀。从那天起,赖某只要一有空就往按摩店跑,并且每次去都点名要张某服务。

  如果遇上张某不在店中或者正在服务其他人,赖某也决不罢休,一等到底。甚至好几次还带了价格不菲的礼物送给张某,比如珠宝、名表、高档化妆品等。

  张某每次为赖某服务时,赖某还会主动提出延长服务时间,为的就是能和张某多接触。

  也许是赖某的这片痴心和阔绰的行为打动了张某,张某也表现得很愿意和赖某亲近。两人的交流也逐渐延伸到按摩店之外,一起逛街、购物、同居,俨然情侣的模样。

  赖某如同往常一样到按摩店去找张某。他刚进门就听其他技师说张某正在给其他人服务。赖某打开包间的门一看,张某正全情投入地给一男子按摩,两人举止也十分亲密。

  赖某心想,张某已经是自己的女朋友怎么还能给其他人服务?怒火中烧的赖某破门而入,一顿乱打乱砸把男顾客赶走了。

  赖某还不解气,质问张某道:“你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为什么还和其他男人做这种事情?”张某也毫不示弱,说道:“我就是干这一行的,我靠这个挣钱,你让我不要干,你养我啊?”

  赖某被这话一激,也没多想就直接给赖某微信转了两万块钱,并说:“这两万块我包下你,你只能为我服务!”

  张某一看,这两万块钱可是自己几个月的收入了,也没多想就把钱收下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某就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陪伴赖某,甚至直接住到了赖某家服务到位。

  赖某也得偿所愿每天下班回家都有佳人相伴。那日子好不快活。赖某心想,这两万块真是花得值!

  人对金钱的欲望是无止尽的。张某同样如此。虽说两万块钱不算少,但是张某平时经常去高档美容院消费,或者购买名牌衣服,两万块很快就花完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于是张某打算重新到按摩店重操旧业。她甚至幻想自己既能靠在赖某这张长期饭票身上,又能靠按摩多赚一份钱。

  自从上次见识过赖某大发雷霆,张某知道他不是好惹的,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又当按摩女还不知会有怎样的后果。于是张某明面上对张某千依百顺,但当张某去上班时她就抓住机会溜到按摩店。

  刚开始的几天都很顺利,赖某并未有任何察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张某重回按摩店的事情还是传到了赖某耳中。

  赖某终于看出这女人不是真心跟自己,只是为了自己的钱,自己此刻就像一个冤大头。赖某再次找到张某,要求她退还那两万块钱。

  张某却言之凿凿地说:“这两万块钱是你给我的,就是我的,为什么我要还给你?再说了,这一个星期难道你不快活吗?你想白嫖?”

  赖某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赖某声称这两万块钱是自己给张某的,绝口不提他们在之间不正当的关系。赖某认为他现在不想赠与了,他有权让张某归还这笔钱。

  而张某却认为这两万块钱是赖某向自己购买服务的钱,服务时限已到,钱无须归还。两人就在法庭上上演了一出闹剧。

  金钱买不来感情。赖某自我感觉和张某是情侣关系,其实只是张某在金钱和物质的驱使下演出来的感情。

  假的真不了,赖某内心也深知这一点。二人的关系,如今摊在阳光下,是如此的不堪入目。那么这个案件中,这不正当的两万块钱到底该如何处置呢?在本案中,经法庭裁定,要求张某退还赖某的两万块钱。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赖某对张某赠与的两万块钱构成了赠与合同。张某确实可以不予退还。

  但经调查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当的情色关系。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对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应认定赠与合同无效。

  虽然张某在本案中确实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陪伴”赖某,但这段不正当的关系确实不在法律的保护中。因此,张某应退还赖某两万块钱。

  最后看似赖某讨要回了自己的两万块钱,但他依旧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真情。而对于张某而言,可谓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义之财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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